
團膳學苑
2020-10-23




遇到“碰瓷”怎么辦?你是忍氣吞聲,息事寧人,還是有多大鬧多大?過去,因為維權難、不想鬧大等原因,大批餐企選擇了吃“啞巴虧”。如今,這種狀況將會得到改善。

菜品無端出現了異物、顧客故意挑釁鬧事、投訴索賠、吃霸王餐……遇到這樣的事情,很多餐飲人都會束手無策。
這些碰瓷黨摸透餐廳開門做生意不敢聲張,大多愿意息事寧人的心理,屢屢得手。即便餐企揭穿報警,這些人往往也只會被警告小罰。種種因素下,這類不良風氣在餐飲業日益猖獗。
不過今后,類似的情況或將有很大改善。因為,國家相關部門剛剛發布了專治“碰瓷”的新規!
這個新規明確定義了“碰瓷”行為以及相關的處罰方式,將對餐飲業整治“碰瓷”行為有重要意義!
專治“碰瓷黨”
國家出臺新規,首次明確定義“碰瓷”
10月14日,公安部召開新聞發布會,發布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、公安部聯合印發的《關于依法辦理“碰瓷”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》 (以下簡稱《指導意見》),首次明確界定何為“碰瓷”,且明確了“碰瓷”的法律適用及定罪量刑,聯合嚴懲“碰瓷”行為。

作為近幾年興起的流行語,“碰瓷”之前在法律上一直沒有明確定義,法律界限也不明確,使得公眾包括很多餐飲人在遭遇類似事件時,都只能吃啞巴虧。
這次出臺的《指導意見》第一次對“碰瓷”行為作出了準確界定,即“碰瓷”是指,行為人通過故意制造或者編造其被害假象,采取詐騙、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。

《指導意見》上關于碰瓷的定義
與此同時,《指導意見》還將常見的“碰瓷”情形梳理分類成兩類:
01 詐騙類
即制造假象,采取欺騙、蒙蔽手段誘使被害人上當,從而獲取財物的情形,其突出特點是“騙”,主要涉及詐騙罪、保險詐騙罪、虛假訴訟罪。
02 敲詐勒索類
即不僅制造假象,而且對被害人或其近親屬實施輕微暴力、軟暴力或者以揭露其違法違規行為、隱私、揚言侵害相要挾,從而獲取財物,其突出特點是“敲詐”,主要涉及敲詐勒索罪。
明確“碰瓷”的定義和類型后,《指導意見》還全面構建了懲處“碰瓷”行為的制度框架,對公檢法機關辦理此類案件提出了明確的工作要求,針對性地處理“碰瓷”類事件。

“這是第一次對‘碰瓷’行為作出準確界定,為司法實踐提供了指引?!?/span>對于《指導意見》出臺的意義,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李文勝在發布會上如是說道。
總而言之,這就是一個專治“碰瓷”黨的法規!以后,一些專業碰瓷人士恐怕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囂張了。
過去維權難,如今有法可依!
餐企不要再害怕“碰瓷”了
《指導意見》出臺前,法律對類似的“碰瓷”案件并沒有明確的定義,也沒有針對這類案件的相關處理法條。執法機關在接到類似的報案時,常常難以定性處理。
若涉及金額較小,一般就會讓雙方和解,最終餐廳仍然是吃虧的一方;若涉及金額較大,餐廳走法律途徑上訴維權,在上訴時,往往又容易因為證據不足等原因落于下風,勞民傷財后甚至還可能敗訴。

專治“碰瓷”的《指導意見》出臺后,餐飲法務官創始人侯其鋒律師表示,其對餐飲人應對形形色色的“碰瓷”行為有很大作用!有了明確的法規幫助餐企維權,且力度較大,相關部門明確表示會“嚴懲”相關行為后,餐企在遇到“碰瓷”事件時,更要“硬氣”起來。
餐飲人苦“碰瓷”久矣,《指導意見》的出臺可謂大快人心。往后,餐企若遇到“碰瓷”事件,可別再忍氣吞聲吃“啞巴虧”了??!
